关于公开选聘金中都城遗址公园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展览展示机构的公告

来源:丽泽商务区管委会2021-09-16

为加快建设金中都城遗址公园,加强对金中都城遗迹的研究、保护、利用,高质量建设金中都城遗址公园及户外文化交流空间,带动历史遗存与丽泽金融商务区融合发展,打造商务区文化金名片,我委拟启动开展金中都城遗址公园概念方案征集展览展示工作。现拟公开选聘征集展览组织机构,为我委提供采购的咨询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与要求

1.工作内容:金中都城遗址公园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展览展示服务。

2.报价:征集展览费用报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展览组织工作的所有费用。

3.项目概况:

(1)展览内容:前言板、金中都城墙遗址公园和周边的三块文化设施用地三个征集方案的沙盘模型及每个方案的十块展板;

(2)设备设施:展览所需的声光电设备。

二、选取对象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专业的政府采购团队及实施经验;

2.了解区情、区况,且近两年内有独立承担相关展览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参选文件的提交要求

1.参选人须知

(1)不论比选结果如何,参选人应承担在参加比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参选人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且不得将比选文件的内容泄露给其他第三方。

(2)凡比选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事项,参选人可根据自己的经验补充适当内容;参选人确认提交的投标函及相关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确认提供的信息及所有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确认提供的诸如报价、承诺等信息不与最终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明显的偏离。

2.参选文件内容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选人基本情况

a)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b)参选人承诺函;

c)参选人基本情况;

d)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e)类似项目业绩;

提醒参选人注意: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中所附的证明文件证书、承担的业绩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准备好,以便入选后核对时使用。

3.参选文件的其他要求:全部文件一式6份,1正5副(报价表需盖单位公章)

四、选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可自愿到我委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参选资料。通过初审的机构,择期统一到我委集中进行汇报。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根据选聘对象提供的参选资料,按照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确定咨询机构。

比选结束后,选聘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的征集组织机构并发出通知。入选的征集组织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与选聘人共同完成征集组织咨询服务协议签署等后续工作。所有参选人均应理解和接受,选聘人在合同签署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根据比选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和拒绝所有参选文件,宣布比选无效或拒绝所有参选,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参选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意向参与单位于2021年9月16日—9月23日携带所要求资料到我委进行报名。

联系人:刘玉洁

联系电话:63308586

邮箱:lzgwgjk@mail.bjft.gov.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层2027室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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